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都由他自己负担 。因为银根紧缩,被拒绝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 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
。理由是
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 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
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
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
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
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
,彼尔人缘很好 ,可是
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并且不设上限
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
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他的机票和饭费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