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重庆知
三、市城设委实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乡建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关于重要内容之一 。其中,编制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绿色编制工作 ,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重庆知经开区 、市城设委实施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乡建指导思想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关于目标任务均值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编制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建筑节能建筑两江新区、绿色万盛经开区、重庆知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
二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 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高新区 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规划目标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基本原则、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 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